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泵业分会组织工作条例

   2012-01-17 0
核心提示: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泵业分会组织工作条例
(第七届会员大会讨论通过)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通协会)和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泵业分会(以下简称:泵业分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泵业分会组织工作条例。
第一条 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四年一届,每两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须经理事会通过,并经上级协会同意,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条 会员大会换届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条 理事会
一、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组织领导泵业分会的工作。
二、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会员单位出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应为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人代表指定的主要负责人。由于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单位法人变更,须由所属单位报泵业分会秘书处,秘书处报理事会和中通协会。经审核后,确认新任者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资格,并通报泵业分会全体会员。
三、理事名额占会员单位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会员单位总数的30%;副理事长名额占理事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5%;理事长1至2名。
四、理事长、副理事长应为泵业分会理事会成员。理事长由中通协会会长提名,在理事会中选举产生;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在理事会中选举产生;报经中通协会批准同意,并办理民政部的相关手续。
五、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秘书长提议,经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办公会同意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六、理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四条 秘书处是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组织协调泵业分会的日常工作。
一、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总工程师和工作人员组成。
二、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副秘书长、总工程师由秘书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秘书长报中通协会同意,并办理民政部的相关手续。
第五条 秘书处设综合管理部、行业管理部、技术信息部、《泵》杂志编辑部等四个职能部门。
一、各部门负责人由秘书长提名,报请理事长同意。
二、根据工作业务需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三、工作人员由会员单位选派热爱协会工作、熟悉协会业务、政治素质和自身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出任。
第六条 泵业分会吸收发展新会员、除名或开除会员,以及会员退会,必须依照泵业分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的手续并上报中通协会备案。
一、吸收发展新会员,企业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由秘书处协调组织考察,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二、除名或开除会员,须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会员退会,必须提出书面退会报告,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办理退会手续。
第七条 理事长
一、主持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向会员大会和理事会报告工作和经费收支审计情况。
二、理事会闭会期间,领导秘书处开展泵业分会的日常工作。
三、审定泵业分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审定各专业委员会机构设置和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五、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因公出等其它原因不能主持理事会时,委托副理事长主持。
第八条 秘书长
一、组织筹备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
二、组织协调、检查、落实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起草泵业分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主持秘书处办公例会、督促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五、负责秘书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
六、代表泵业分会签署有关文件。
七、负责泵业分会经费管理。
八、及时向理事长反映、汇报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发展情况,以及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
九、向理事长提出秘书处机构、人选、职称、工资和奖惩的建议。
十、组织协调、沟通与上级协会、政府部门、会员单位的关系。
十一、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副秘书长、总工程师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长因公出等其它原因不能主持秘书处工作时,由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代行其职责。
第九条 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
一、在秘书长领导下完成本部门或本职工作。
二、提出本部门或个人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完成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秘书处部门职责
综合管理部
(一)负责文件收发、存档等行政事务综合管理。
(二)负责协调泵业分会各种会议前期的组织筹备安排。
(三)负责组织协调会员入会相关工作。
(四)负责泵业分会经费收缴、按时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各项报销手续,定期向秘书长汇报经费收支状况。
(五)协助泵业分会财务审查小组搞好经费审计工作。
(六)负责协调泵业分会网站"泵业·中国"网的建设和更新。
(七)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业管理部
(一)加强行业信息网络建设,建立规范高效的信息传递制度。
(二)指导会员企业全面、准确、及时报送统计资料,经审核汇总报送上级协会。制订行业发展报告,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调研,及时掌握会员企业的发展动态,为上级协会和政府部门提供信息,为行业发展服务。
(三)定期开展行业统计信息的收集和培训工作,汇总、整理、分析工作,提供专题或综合书面分析报告。
(四)定期编辑行业年度统计年鉴,发送会员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
(五)负责泵行业各专业委员会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技术信息部
(一)了解国内外泵市场需求动态、设计制造技术和工艺装备发展的新趋势,及时进行整理、分析、预测、预报,为政府和会员企业提供可借鉴的专题或综合分析资料。
(二)组织编制泵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的专业性规划,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与泵行业发展有关的技术、经济等政策法规的意见和需要支持完善的建议。
(三)组织交流、总结、推广管理改革与技术创新的先进经验,促进行业整体自主创新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协助政府部门和上级协会开展名、优、特、节能等有关产品的推荐工作,以及科技进步、管理创新等项目成果的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不断提升行业会员企业的知名度。
(五)组织制订、修订、贯彻、实施行业的技术、质量、经济、管理等各类标准。
(六)根据行业发展的要求,或受委托牵头组织行业有关的产学研项目、产品技术鉴定、性能试验、测试检测,为会员企业申报各类奖项提供技术、经济评审依据,联合举办技术、管理培训、出国考察、举办展览、组织论坛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泵》杂志编辑部
(一)定期编辑出版发行泵业分会会刊《泵》杂志。
(二)组织协调泵行业年鉴、产品样本、通讯录、专辑、画册等宣传资料的编辑印刷发行。
(三)组织编印与本行业相关的技术、管理、科普等书刊资料。
(四)编辑发行《泵行业·简讯》。
第十一条 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和管理
一、为便于开发行业服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以下专业工作委员会: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泵业分会技术工作委员会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泵业分会统计信息工作委员会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泵业分会营销工作委员会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泵业分会企业管理工作委员会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泵业分会财务工作委员会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泵业分会螺杆泵专业委员会
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泵业分会《章程》和《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必要的工作条例。
三、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由秘书长提名,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四、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1、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纳入泵业分会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主任单位领导;
3、积极完成泵业分会和秘书处布置的各项工作;
4、独立开拓、开展有关业务工作。
第十二条 附则
本《组织工作条例》的解释权属泵业分会理事会。本《组织工作条例》经2011年11月第七届会员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О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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