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2011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E标段(水泵、变频器采购)二次公告水泵、变频器采购的招标公告
丰县2011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E标段(水泵、变频器采购)二次公告水泵、变频器采购的招标公告
1.丰县2011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建设的丰县2011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E标段(水泵、变频器采购)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丰县顺河、常店、王沟、首羡、大沙河等五个镇。(2)工程规模:丰县2011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位于丰县顺河、常店、王沟、首羡、大沙河等5镇,受益人口为7.02万人。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有:计划新打水源井14座,深井泵、变频器18套;消毒设备14套;铺设输水管道1094千米。(3)计划开、竣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共 七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18套深井泵、变频器的采购。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1)申请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并列入水利部《2010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名录的生产厂家(涉水产品类);(2)投标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3)投标人必须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壹万元 。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宣武支行,开户账号:1700000101201001577051。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9月2日至2011年9月8日。请投标申请单位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的注册业务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务中心购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否则将被拒绝。
8、请投标申请单位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的注册业务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2011年9月9日上午9:00 分,至11:30分,下午14:00 分至17:00分到 徐州市建设局一楼大厅 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丰县检察院联系电话:89321260);(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未在徐州市承担过工程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承担过的工程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6)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以上资料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报名时将被拒绝。
11、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邀请全部入围。
12、(1)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2)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13、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4、招标人地址:丰县水利局联系人:井然 电话:0516-89287241
15、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苏瑶 电话:0516-80802220 传真:0516-80802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