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聚碳酸酯项目地基预处理工程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核心提示: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聚碳酸酯项目地基预处理工程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聚碳酸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5】409号批准,招标人为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该项目地基处理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及类别: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聚碳酸酯项目地基预处理工程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
2.3建设规模:拟建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聚碳酸酯项目场地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中间位置,厂址南侧为红旗路,西北侧为南港工业区西港池,厂址北侧为本项目部分配套设施的预留用地。主要拟建建(构)筑物为两套PC联合装置、原料罐区、PC产品仓库及循环水场、给水及消防泵站、雨水提升泵站、事故水池、污水处理场、空压站、设备材料库、综合维修车间、化学及危险品库、综合管理区等。本项目工程重要性等级为甲级,场地等级为二级,地基等级为二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由于南港场地为吹填土质,根据初勘分析数据,该地块表层充填土液化,淤泥层欠固结,需要对项目场地进行地基预处理,面积约为34.82万平方米。
2.4建设内容:地基预施工处理,约33.02万平米采用真空堆载联合预压+强夯,约1.8万平方米采用强夯。
2.5工程总投资:107.1亿元。
2.6工程监理服务期:2016年10月15日;完成日期为2017年5月13日,210日历天。具体工期按照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地基预处理工程全过程的工程监理,并协助招标人进行资料、文档管理,配合招标人档案验收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3年以来(以交工报告时间为准)有20万平方米及以上真空预压加强夯工程监理业绩(不包含分包合同);
(5)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至少两年盈利),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主要人员资格: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建筑或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3年以来具有2项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且至少有1项20万平米及以上真空预压加强夯项目的监理业绩,工程实施阶段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2)监理工程师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建筑或岩土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2011年以来有20万平米及以上真空预压加强夯项目的监理业绩;
(3)安全控制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0日(工作日,每天8时00分至16时30分);
(2)购买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3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税务登记证。
4.4图纸资料到招标人处领取,押金2000元,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账户信息以电子汇款的形式交付押金。中标人确定后15天内退还图纸资料,招标人在收到退还图纸资料时将按照原汇款账号启动押金退回程序,并于启动程序后30天内退回押金(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6年10月9日8:00至9:00。
6.2截止时间:2016年10月9日9:00。
6.3递交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91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6年10月9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91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北围堤路西68-1号;
邮编:300271;
联系人:李晶;
电话:022-63809616,15822908506;
传真:022-63809614;
电子邮箱:wenxin.wang@ss-tp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11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谢凌;
电话:010-69166441(8:30至16:30);
传真:010-69196652;
电子邮箱:xieling@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http://____)、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3.其他
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仅用于本招标项目,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相关信息。
根据中国石化招标投标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需要登陆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否则无法进行评审。
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办理入库事项。
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聚碳酸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5】409号批准,招标人为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该项目地基处理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及类别: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聚碳酸酯项目地基预处理工程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
2.3建设规模:拟建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聚碳酸酯项目场地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中间位置,厂址南侧为红旗路,西北侧为南港工业区西港池,厂址北侧为本项目部分配套设施的预留用地。主要拟建建(构)筑物为两套PC联合装置、原料罐区、PC产品仓库及循环水场、给水及消防泵站、雨水提升泵站、事故水池、污水处理场、空压站、设备材料库、综合维修车间、化学及危险品库、综合管理区等。本项目工程重要性等级为甲级,场地等级为二级,地基等级为二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由于南港场地为吹填土质,根据初勘分析数据,该地块表层充填土液化,淤泥层欠固结,需要对项目场地进行地基预处理,面积约为34.82万平方米。
2.4建设内容:地基预施工处理,约33.02万平米采用真空堆载联合预压+强夯,约1.8万平方米采用强夯。
2.5工程总投资:107.1亿元。
2.6工程监理服务期:2016年10月15日;完成日期为2017年5月13日,210日历天。具体工期按照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地基预处理工程全过程的工程监理,并协助招标人进行资料、文档管理,配合招标人档案验收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3年以来(以交工报告时间为准)有20万平方米及以上真空预压加强夯工程监理业绩(不包含分包合同);
(5)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至少两年盈利),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主要人员资格: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建筑或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3年以来具有2项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且至少有1项20万平米及以上真空预压加强夯项目的监理业绩,工程实施阶段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2)监理工程师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建筑或岩土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2011年以来有20万平米及以上真空预压加强夯项目的监理业绩;
(3)安全控制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0日(工作日,每天8时00分至16时30分);
(2)购买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3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税务登记证。
4.4图纸资料到招标人处领取,押金2000元,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账户信息以电子汇款的形式交付押金。中标人确定后15天内退还图纸资料,招标人在收到退还图纸资料时将按照原汇款账号启动押金退回程序,并于启动程序后30天内退回押金(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6年10月9日8:00至9:00。
6.2截止时间:2016年10月9日9:00。
6.3递交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91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6年10月9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91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北围堤路西68-1号;
邮编:300271;
联系人:李晶;
电话:022-63809616,15822908506;
传真:022-63809614;
电子邮箱:wenxin.wang@ss-tp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11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谢凌;
电话:010-69166441(8:30至16:30);
传真:010-69196652;
电子邮箱:xieling@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http://____)、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3.其他
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仅用于本招标项目,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相关信息。
根据中国石化招标投标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需要登陆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否则无法进行评审。
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办理入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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