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泵、空压机、发电机组维保项目(重)招标公告
核心提示:工业泵、空压机、发电机组维保项目(重)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0096558-DQYT-0006562
招标编码:CBL_20151019_172269304
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所属行业:能源,商业服务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代理: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
| 项目名称 | 第三采气厂2016年处理厂工业泵、空压机、干燥撬、制氮撬及作业区工业泵、发电机组维保项目(重) | ||||||||||||||||||||||||||
| 项目编号 | 2015-0096558-DQYT-0006562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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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人为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资金来自第三采气厂生产成本,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所属工业泵1009台套,发电机组48台,空压机组、干燥撬、制氮撬42台的维护保养。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2服务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3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维保的工业泵、空压机、干燥撬、制氮撬、发电机组、注醇泵、车载注醇泵所属区域主要分布在乌审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后旗、定边区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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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要求包括石油、化工机械设备维修相关内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技术管理负责人 第一标段:应具有机械类专业工程师以上资格证书,具有近三年在油气田亲自承担过工业泵、空压机及制氮橇类(其中一类)设备的维保工作经历,提供用户单位出具的证明,并承诺全程参与维保; 第二标段:应具有机械类专业工程师以上资格证书,具有近三年在油气田亲自承担过工业泵、发电机组(其中一类)设备的维修维保工作经历,提供用户单位出具的证明,并承诺全程参与维保; 其他人员要求(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参投两个标段,两个标段除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维保人员不能重复): 第一标段:从事现场维保人员要求至少32名(包含1名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持有机电类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 第二标段:从事现场维保人员要求至少10名(包含1名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持有机电类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 3.4承诺维保质量目标:对于突发性故障引起的机组停机,投标人具有及时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在8小时内排除运行故障恢复机组正常运行的能力,故障维修后保证在半年内不得发生同类故障; 3.5承诺遵守并执行长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场施工服从采气三厂安全管理要求。 3.6投标人近三年维护保养过程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并能提供服务单位证明; 3.7业绩情况: 第一标段:近三年内从事过工业泵、空压机及制氮橇类(其中一类)设备维保业务; 第二标段:近三年内从事过工业泵、发电机组(其中一类)设备维保业务; 3.8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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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10月19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10月23日 16时3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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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19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凤城九路与明光路交叉口),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按标段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不受理现金业务且不接收汇款,请携带银联卡。 4.3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4 其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四路长庆宾馆。 5.2 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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