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阜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一期2×150MW机组锅炉给水泵配套前置泵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招标:新疆阜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一期2×150MW机组锅炉给水泵配套前置泵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项目地区: 北京
招标详情: 招标:新疆阜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一期2×150mw机组锅炉给水泵配套前置泵采购招标公告
2011-05-13 15:49:21
招标编号:sge-2011-3231-0210
招标编码:cbl_20110513_676481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1.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新疆阜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一期2×150mw机组锅炉给水泵配套前置泵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招标编号: sge-2011-3231-0210
招标范围:前置泵2台套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个月内交付全部设备和材料。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分公司(有效的总公司授权);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7)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具有在150mw及以上机组3年10台以上运行业绩。并提供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包括合同封面页和签字页,用户证明文件等)及买方联系人电话及地址。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
4. 如果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500元人民币和100元人民币邮寄费),并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汇款底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请务必在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收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同时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国税税务登记证(如没有国税税务登记证的,要提供地税税务登记证)三证的电子扫描件放在一个word文件中,文件名为企业法人全称(即公司全称),并将三证扫描件和潜在投标人登记表的电子版发至jinxinzbcg@163.com。收到该传真、三证扫描件、潜在投标人登记表的电子版后,招标代理机构立即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将纸质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需在汇款后5日内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正本通过ems方式寄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标书联系人。
5.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
6.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1年6 月10 日10: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壹万元人民币,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 可按下列联系方式查询:
负责人:杨林
手机:158 1108 3710
电话:010 -6818 5698
传真:010 -6818 5698
邮编: 100049
邮箱:jinxinzbcg@163.com(公司业绩资质发此邮箱)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